「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少年事件過渡性教育措施作業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4年1月3日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5808202A號令訂定發布。 說明: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署學務校安組徐教官,電話:(04)3706-1308。 42533246_1135808202B_ATT1-1下載 42533246_1135808202B_ATT2-1下載 42533246_1135808202B_ATT3-1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