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大學分科測驗集體報名作業說明

1.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受理高三同學參加114學年分科測驗集體報名時間:6/2(一)中午12點前,請有意願參加集報的同學將分科測驗考生資料表(家長與學生要簽名)與報名費用繳交給班導師,再由導師在上述時間前考生資料表與報名費繳交給註冊組(報名費及報考考區參考資料參見本公告下方附件)。

2.註冊組會在6/2(一)放學前)發報考結果確認給考生確認,考生請在6/3(二)中午12點前將確認表聯同報名費繳交給註冊組(包含更改考科與放棄報名,僅此一次,請考生特別注意)

3.本次集報作業預計於6/5(四)前完成(包含繳交報名費),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參加集報或是集報考生要求更改資料或放棄報考,請考生特別注意。

4.集報轉個別報名:未能與上述時間參加集體報名的高三生如果仍有報名本年度分科測驗之意願者,請在6/5(四)起主動向本校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集報轉個報,註冊組開通集報轉個報資格,並請集報轉個別報名的考生務必在6/17(二)完成報名與繳費(報名費比照集體報名考生)。

5.如果高三學生沒有參加集體報名,也沒有申請開通集報轉個報資格之資格,仍可以自行向大學考試入學中心申請報名本年度分科測驗,但請注意以下事項:

(1)考生要在6/17(二)前完成分科測驗個別報名並繳交報名費(報名費以個別報名身分計算,不得享有集體報名考生之優惠)。

(2)考生要自行在6/20(五)下午5點前,至大學考試分發委員會的「證明文件審查線上申請系統」(https://www.uac.edu.tw)提出資格審查申請,並上傳應繳文件(學歷證明文件、特種生身分證明文件、聽覺障礙證明等),逾期不予受理;未完成資格審查申請的個別報名考生將不能參加大學考試分發入學

6.集體報名考生與集報轉個報的考生一律由本校教務處統一為考生處理登記分發資格審查工作。

7.無論考生以何種方式報名分科測驗,請先查詢114學年大學考試分發簡章的校系分則,了解自己想參加分發校系要採計的那些分科測驗科目,作為自己報考的依據,以避免影響自身權益。

8.大學考試分發入學除採計分科測驗成績外,還會採計今年度的學測術科測驗或英聽測驗成績,請預計要報考分科測驗及大學分發入學的考生務必查閱清楚校系分則。

9.其他未盡事宜請依大學考試中心114學年考試簡章、114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以及114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登記相關資訊辦理。

>>114學年大學考試分發校系分則線上查詢

>>114學年大學分科測驗報名費與考區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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