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校最新修正公告之補充規定如附件
2.本校115學年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分配本獎學金之名額為三位,皆為115學年高一新生,凡本學年入學之高一新生在校期間申請本獎學金之相關時間與流程,由本校教務處依據本版補充規定、部頒實施要點及國教署來文辦理
3.關於本獎學金下一學年度辦理情況,屆時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當年度核定各年級名額辦理
4.其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
>>本校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均衡教育發展獎勵國民中學畢業生升學當地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實施要點」之補充規定(115.9.30修正公告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