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6條第2項序文「應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明訂具體時數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9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5149號函辦理。
二、查性平法第26條第2項序文規定略以:「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為校園性別事件之懲處時,應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之處置。」次查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1條第3項規定略以:前項處置應由該懲處之學校或主管機關性平會討論決定行為人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之性質、執行單位或人員、執行方式、執行期間及費用之支應事宜。為符合行政處分之明確性原則,須由性平會議決行為人接
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之時數執行量。
三、學校性平會召開會議審議調查小組所提交之調查報告時,得視需要邀請學校輔導諮商單位派具有性別平等意識之心理諮商或專業輔導人員(包括學生輔導法第3條所定之專任輔導教師及學校專業輔導人員)列席會議參與討論,依據行為人校園性別事件樣態予以專業評估,得以決議行為人應接受至少○小時之諮商輔導。
四、至依性平法第25條規定,於事件處理過程即提供當事人(行為人)心理諮商與輔導之專業輔導人員,除非有當事人主張應更換專業輔導人員之事由外,基於專業信賴原則,後續調查屬實時擔任性平法第26條第2項規定「應命行為人接受心理諮商與輔導之處置」執行人員,宜為同一位專業輔導人員。

南臺科技大學辦理「健康生活飲食體驗營」

說明:
一、為提升本校智慧健康學院與高中職學校之互動、並增進高中職教師有關健康飲食生活與教學活動設計知能,特辦理旨揭研習活動。
二、本活動於全國教師研習營登錄,核定有6小時研習學分。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名稱:健康生活飲食體驗營。
(二)課程代碼:4789708。
(三)課程性質:高中、高職及國中 / 教學 / 健康與體育領域 / 健康。
(四)進修範疇:1.課程、教學及評量 / 1-7其他新興議題 /1-7-16健康促進。
三、請由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5.inservice.edu.tw/index_login.aspx)進入,依課程代碼搜尋本課程報名。報名期限:至114年1月20日止
四、研習場所相關訊息:
(一)本校停車免費,惟需先申請自動車牌辨識,請於報名表上註記。
(二)隨函檢附本課程表、相關交通聯絡資訊及校內地圖。

教育部規劃辦理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提報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231號函辦理。
二、本案課程依據《中華民國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辦理,總學分數最低應修12學分,包含「原住民族教育基礎與方法課程」及「原住民族教育實踐課程」,實際開設課程及學分數由各師資培育大學規劃。
三、教育部將依調查需求及教師名單,協調師資培育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規劃旨揭開班事宜。薦送資格如下: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三)請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踴躍參與。
四、請各校協助調查有意願參加進修之在職教師需求,於114年1月3日(星期五)前提報需求及薦送表,並將電子檔寄送至本局承辦人電子信箱(mikesun@kcg.gov.tw),以利彙送教育部續處。
五、檢附旨案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參考)及上開需求及薦送表各1份。